关于拟救助全国见义勇为英模家庭
生活困难情况的公示公告
日前,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实施“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生活困难家庭救助金项目”,拟对曾获得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称号的牺牲尚未评定烈士人员家庭和重度伤残人员家庭进行困难救助。根据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救助项目有关要求,经各地申报并由省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复核,现将辽宁省拟申请救助的2名全国见义勇为英模家庭困难情况公示如下:
1. 兰 超,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候选人,牺牲前系朝阳县中医院医生、辽宁省朝阳市燕都搜救中心队长。兰超同志见义勇为牺牲后留下年迈的老母亲、妻子和2名未成年女儿。其家庭生活困难情况如下:兰超的母亲苏亚玲已年近70岁且身患癌症;兰超的妻子杜娟系朝阳市双塔区疾控中心临时工作人员,月收入仅1500元;兰超的长女兰欣霓,2004年12月出生,现为朝阳县蒙中高中二年级学生;兰超的次女兰欣诺,2011年4月出生,现为朝阳市双塔区长青路小学五年级学生。兰超牺牲后全家每月收入仅1000多元,需维持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学费以及老人的医疗费用等开支,致使家庭生活面临较大压力。
2.董玉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第八届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提名奖获得者,绥中县加碑岩乡黄木杖子村村民,因见义勇为造成肢体贰级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家庭生活困难情况如下:因董玉廷生活无法自理、董玉廷的母亲张翠芬现年71岁,需董玉廷的妻子骆新艳常年在家照顾无法外出工作;董玉廷的长子董秋余无固定工作,靠打零工年收入不足2万元;董玉廷次子董秋杨现为小学三年级学生。全家低保费每年4000元,但董玉廷每年的医疗费支出约需2万元,致使家庭生活面临较大压力。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4月20日。公示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实名致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辽宁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内容不实问题。联系电话:13609819533。电子邮箱:ln_qiufang@163.com。
辽宁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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