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缅怀·向见义勇为牺牲英烈致敬!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省公安厅保安管理总队联合启动
2021年度辽宁省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英雄观”和“志愿者事业要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行”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弘扬新时代见义勇为精神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全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辽宁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辽宁省公安厅保安管理总队决定,以2021年清明节组织开展纪念见义勇为牺牲英烈活动为契机,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时间的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旨在通过各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保安监管机关组织动员全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志愿者队伍中的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学党史砺初心、强党性担使命;教育引导广大见义勇为工作者和志愿者以缅怀见义勇为英烈、宣传见义勇为政策法规、传颂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关心关爱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等一系列有力举措,凝聚社会各方力量,积极营造全社会“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促进形成团结友善、互助互帮、明德大义、引领风尚的正能量;以浩然正气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用榜样引领、正义驱动畅通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不断完善法治社会和道德诚信建设,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以昂扬的姿态奋力开启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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