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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十四届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刘晓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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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十四届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刘晓君事迹


刘晓君,男,汉族,辽宁省昌图县人,1973年2月出生,中专文化程度,1984年3月应征入伍,1992年1月1日退出预备役。1992年10月起,在老城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任技术员至今。

2018年8月29日上午11时许,刘晓君因为将手机遗忘在自家车里,便来到镇政府办公楼前的车里取手机,正在这时,他突然听到楼里的同事们大声地喊:“抓住他,抓住他,别让他跑了。”听到喊声后,刘晓君抬起头,看见一个人从办公楼里跑了出来,跨上了停在楼前的一辆自行车,准备向镇政府院外逃去。综合同事的喊声,他意识到此人可能就是同事们喊着别让他跑了的那个人。当时,政府院内人很少,刘晓君是离楼门口最近的,如果他不去拦住这个人,很可能会让他跑掉。于是刘晓君快速的推开车门,不加思索直奔那个人过去,也没有注意歹徒手中是否有凶器,便伸出了左手,抓住了歹徒的左胳膊,想要把歹徒拉下自行车。而此时,歹徒因为在楼内行凶后急于逃脱,挥刀向刘晓君的左臂砍了过去。这一刀直接砍在了刘晓君的左肘部,但刘晓君仍然没有松手,继续用力把歹徒拉下了自行车。经他一拉,歹徒因为重心不稳,而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一侧膝盖骨骨折,无法逃跑,为公安机关尽快抓住凶手争取了宝贵时间。凶手倒地后,刘晓君才感觉到左胳膊的疼痛,低头一看,血顺着小臂不断地往下流,随后被同事们送往昌图县医院抢救。经过诊断,刘晓君左肘部肱三头肌腱断裂、左肘关节囊开放性损伤。经过县医院的15天治疗,刘晓君出院,但是从此左臂内的钢钉将伴随他以后的生活,左臂功能无法完全恢复。

刘晓君是基层最普通的工作人员,工作中,坚守军人本色,埋头苦干,默默奉献,对于领导安排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从无怨言,只求把本职工作做到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危难时刻,他践行了一名军人的承诺——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在面对穷凶极恶歹徒的刹那间,不顾个人安危,勇敢的冲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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