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强,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庄河市塔岭镇石岭村万台屯村民。
2016年3月24日早上,张文强乘长途客车赶到庄河市内去医院看望正在住院治疗的母亲。上午10点多钟,他来到新天地美食广场,想给母亲买些可口的饭菜。正在这时,他听到不远处一男一女的激烈争吵声,平时好管“闲事”的张文强就想上前劝解。突然间只见争吵中该男子拔出腰中尖刀,狠狠地刺中了女子的胸部,女子惨叫一声瘫倒在地,凄厉地呼喊救命。紧接着,男子又俯身搂住受伤女子,持刀向该女子的脖子割去。就在该女子生命危在旦夕的时候,张文强赶到近前大喝一声“住手”,并迅速冲上去趁持刀男子一愣神的瞬间,猛地一拳打在持刀男子的面部,并顺势将其扑倒在地。该男子被张文强压在身下,但手中仍然握着那把带血的尖刀,眼光十分凶狠的瞪着张文强,拼命与张文强厮打在一起。由于该男子身高体壮,一时间张文强处于下风。但张文强丝毫没有畏惧,一边与男子搏斗一边连连厉声大喝“放下刀、快放下刀”!正气浩然的喊声,不亚于一阵惊雷,张文强乘对方手足无措之际,顺势猛地夺下了男子手中尖刀。经过激烈搏斗并在广场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帮助下,张文强终将该男子制服,交给了随后赶来的公安民警。经查,行凶男子宋一江、被害女子姜明华二人因曾经的一段感情产生矛盾,约好当天去美食广场和解。没想到越谈越僵,宋一江恼羞成怒失去理智,要杀死姜明华以泄怨恨。张文强的英勇行为挽救了姜明华的生命,成功避免了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张文强的见义勇为行为不是偶然的。2011年1月10日上午,当时在这个广场打工的张文强看到一名犯罪分子抢夺一名市民的金项链,在被害人追赶时又欲伤害被害人,张文强二话没说当即冲上去与歹徒搏斗,在被害人和其他群众的协助下终将犯罪嫌疑人擒获。令人没想到的是,该人在警察工作站接受讯问时又撞碎二楼玻璃窗想要逃跑,正在接受作证询问的张文强果敢地冲上前去,将犯罪嫌疑人扑倒在地。在越过破碎玻璃窗时,张文强的手腕大筋不慎被割断,但他不顾伤痛,顽强地配合民警将该人制服,这一英雄壮举当年曾受到各级政府的隆重表彰。2016年6月,庄河市人民政府授予张文强同志“庄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6年7月,大连市人民政府授予他“大连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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