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见义勇为风尚
——本溪市“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辽义发[2020]7号文件有关要求,本溪市结合实际,开展了“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见义勇为的宣传力度,营造了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动员部署,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并下发了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区出台的见义勇为工作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宣传当地见义勇为牺牲英烈和保安见义勇为志愿者抗击疫情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他们在危难时刻、紧急关头,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的见义勇为精神。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市要求,对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再安排和再部署,深入发动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为宣传活动工作的组织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了对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信息收集工作,鼓励广大居民积极上报疫情期间先进事迹。并与公安部门保持信息沟通,及时发掘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努力做到不遗漏任何一件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坚持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原则,一是通过利用街道和社区(村)宣传栏、悬挂条幅、部分商家的电子屏幕标语及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让见义勇为精神传遍大街小巷;二是通过各类微信群发布转发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见义勇为工作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和纪念缅怀见义勇为牺牲英烈的相关内容,并组织居民群众在网上向英模们学习,表达哀思和敬意;三是在政府网站上全文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四是深入辖区商铺网点、集市发放见义勇为宣传册,向群众面对面讲解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普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保障、救助等方面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五是充分利用社区(村)网格宣传学习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见义勇为、支持见义勇为。
三、因地制宜,丰富载体
各县区针对辖区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见义勇为宣传活动。溪湖区将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融入到主题党日学习中,通过主题党日学习,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更多的人参与到见义勇为行动中。本溪县组织多家部门开展了“敢于亮剑 弘扬正气”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民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敢于亮剑 弘扬正气——致全县广大居民的一封信》、《本溪市见义勇为宣传明白卡》等宣传材料的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力求使“见义勇为”深入人心,勇于担当,弘扬社会正气。桓仁县开展了见义勇为学习培训会,通报了全县历年见义勇为人员和事迹,解读了《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本溪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政策文件。南芬区召开党员活动,学习42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牺牲的英烈做事迹报告,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并向英烈默哀。高新区广泛开展线下宣传,通过在集贸市场、商业广场、文化广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发放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以及LED屏滚动标语宣传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宣传。平山区、明山区、桓仁县走访慰问义勇为人员,为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活动期间,全市共计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悬挂横幅200余条,宣传标语100余条,LED屏80块,动用20辆流动宣传车,宣传覆盖人群50000余人,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9人。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参与下,此次纪念见义勇为牺牲英烈和启动“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鼓励了见义勇为行为,弘扬了见义勇为的精神,让更多群众了解了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英雄事迹,营造了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人人乐于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