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开展2020年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情况的报告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关爱见义勇为英雄,树立社会主义新风气,努力营造正能量的社会氛围,根据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见义勇为牺牲英烈和启动“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宣传方案》要求,沈阳市极为重视,即刻行动,制定方案、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地认真落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积极发动
按照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见义勇为牺牲英烈和启动“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宣传方案》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下发《沈阳市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沈阳市见义勇为工作宣传方案》,要求各区、县(市)认真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开展工作。各地高度重视,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办法,开展活动。铁西区成立见义勇为宣传领导小组,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为组长,社会治理科科长为副组长,街道(镇)负责见义勇为工作的同志为成员。区、街道(镇)召开见义勇为宣传部署会,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力度,使见义勇为工作扎实开展。
结合实际,多样宣传
在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中,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不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东区10个街道办事处一是以LED屏为载体,宣传“遵纪守法、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推进平安沈阳建设”等口号,共计362次;二是以微信网格群、微信朋友圈等为载体,分享见义勇为新闻、事迹等链接,共计170次;三是以宣传栏为载体,悬挂宣传画、展板等,共计18幅;四是以社区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会、事迹宣讲、小组学习等活动,共计11次;五是以入户宣传为载体,组织“盛京义勇”、志愿者等进行入户走访,共计24次。和平区于4月15日,以“弘扬见义勇为,匡扶社会正义”为主题,在八卦街广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凯亲临活动现场,各街道、相关委办局负责同志参加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品,法律法规展板宣传,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彰显党和国家支持鼓励见义勇为的鲜明立场,向群众介绍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先进事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抓住时机、开展表彰
浑南区于4月22日上午,召开“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视频表彰大会”。为在浑河冰窟中勇敢救人的金志龙同志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了荣誉证书和伍万元奖金。由于金志龙在韩国居住,受疫情影响不便回国,为了让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及时得到应有的奖励,同时也让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更广泛的传播,创新采取视频方式举行了表彰大会。浑南区全区历年见义勇为人员、各街道办事处见义勇为工作负责人、居民代表共计100余人在27个点位在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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