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技能学习大幅度提升能力水平和工作效率
——贯彻落实卢秉宇同志对全省见义勇为工作的“四有”要求之“加强学习有底蕴”
8月15日,卢秉宇同志指出,见义勇为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专职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特别是要加强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见义勇为工作方面重要论述的学习。同时,还要加强对《政法工作条例》和一些重要法规、文件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以此来引领工作,提高效率,防止偏离正确的轨道和方向。
卢秉宇同志以工作中“三实”(汇报情况要真实,工作态度要务实,工作进度要落实)、“四个防止”(防止只开会不检查,防止只部署不督促,防止只号召不调度,防止只总结不落实)和“五个不要”(日常工作不要拖泥带水,领导安排工作不要任性推脱,用准确数据说话撰写材料不要空洞,工作务实不要弄虚作假和不要藏有私心)为总基调,系统阐述了“加强学习有底蕴”的要求。
经过认真思考和回顾我们发现,如前段时间网络上热炒的“昆山反杀案”和“福州赵宇案”等,让见义勇为人员陷入了社会和法律的争议;再如由于奖金额度比较高,也曾出现过个别人员虚假申报见义勇为的行为等等。如果专职工作人员学习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精,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势必会影响见义勇为事业的深入发展。因此,为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和工作本领,消除个别事件引发的群众疑虑和误解,就必须加快基金会和全省见义勇为专干熟悉政策法律、了解工作流程、依法履职尽责的学习步伐。
一是需要加强政治思想理论知识的学习。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的学习,特别是对总书记在不同场合、不同时段针对政法工作、见义勇为工作所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的学习。为此,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搜集整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准备近期组织各市见义勇为专干学习研讨,以期共同提高。
二是需要加强对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近期将组织各地见义勇为专干学好《中央政法工作条例》《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学好《民法典》184条“关于因见义勇为造成他人损失不担责条款”和“两高”关于见义勇为与正当防卫的相关司法解释条款,特别是加强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国家层面政策文件的学习和理解,确保依法行使工作职责。
三是需要加强对工作联系部门专业知识的学习。由于见义勇为地方立法、表彰奖励、宣传抚慰和权益保护工作涉及党委、人大、政府多个部门,需要协调宣传部、文明办、财政、民政、人社、公安、市场监管、税务、教育、交通、卫生、医疗、住房等众多部门和机构。因此,我们还要学习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的联系机制和工作程序,大幅度提升能力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各个层面实现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有效保护,使见义勇为人员依法享有**限度的保障,真正使他们流血不流泪、伤身不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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