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高明公安举办见义勇为表彰活动,对在丽江路凤凰桥勇救落水女子的市民钟振能进行表彰奖励。

西江新城出所民警首先介绍了钟振能的简要事迹以及走访核实情况,分局副局长麦伟权向钟振能颁发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明书。

2月10日晚上,在高明区荷城街道丽江路凤凰桥,一名女子从桥上坠入水中,生死关头,高明青年钟振能挺身而出跳入水中,使出全身力气,托着落水女子游往岸边。当民警和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钟振能把女子交给救援人员后默默离开。
“当时我刚好在河边钓鱼准备离开,看见有人落水后,来不及多想就跳下去了。”接过证书后,钟振能谦虚地说,发生这样的事,换作谁在现场,都会伸出援手。

从“托举哥”余森,到“钓鱼哥”钟振能,高明从来都不缺孕育出见义勇为的土壤。高明公安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区级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还建成全市首个见义勇为宣传角。

见义勇为宣传角位于街心公园,设有事迹展示区和政策宣传区,不仅展示了高明区见义勇为的典型事迹,还对见义勇为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宣传角集教育引导、知识普及、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营造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共享平安和谐的浓厚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