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男,1963年10月生人,汉族,中共党员,复员军人,生前系辽宁出版集团北方联合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6月24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项任静(女,江苏省射阳县人)下夜班途径和平区和平南大街爱尔眼科医院附近时,被犯罪嫌疑人王某和马某(均系辽宁省昌图县人)用刀逼住实施抢劫。项任静在与歹徒撕打过程中被马某用尖刀刺伤,两名歹徒随后将项任静的手机抢走逃跑。项任静边追边喊,当追至和平区十一纬路一家饭店附近时,正碰见在单位加夜班后驾车回家的刘军。刘军发现有人抢劫后当即停车,并迅速冲上前去帮助项任静追赶歹徒。当刘军追上两名歹徒并与之搏斗时,他的胳膊、腋下均被歹徒用刀刺伤,歹徒挣脱后再次逃跑,但刘军面对凶残歹徒手中的尖刀,不顾生命危险继续追赶并与之展开殊死搏斗,不幸被马某用尖刀猛地刺中胸部,由于失血过多晕眩倒地,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2009年7月,刘军同志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命名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2010年,该同志被省政府追授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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