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雨,男,汉族,1976年4月生人,生前系沈阳市原康平县山东屯乡金家村村民。2008年8月20日14时许,于春雨和妻子正在辽河边打草,不远处同村的张金龙等人在河边捞鱼。突然间,张金龙在河里大声呼喊:“救命啊,救命啊!”紧跟着岸上的人也大喊:“快救人哪,有人掉河里啦!”于春雨听到后,立刻扔下手中的镰刀向河边跑去,边跑边脱掉身上的衣服,一跃跳进湍急的河水里,迅速向张金龙沉浮的方向游去,并将张金龙仅仅抓住全力将其推到岸边。张金龙被岸边的人拽上来得救了,然而,用尽全身力气的于春雨却被无情的急流吞没,再也没能游上岸来。闻讯赶来的200多名村民自发开始打捞,终于在沿河下游1公里左右的浅滩上找到已经窒息的于春雨。村里的医生在现场为于春雨采取了心脏复苏等急救措施,但终因其呛水窒息休克时间太长,抢救无效身亡。2009年,该同志被省政府追授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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