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彰显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关心和关爱,不断推进全国见义勇为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日前决定启动第二批“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生活困难家庭救助金”项目,拟对曾获得全国或省级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称号且家庭生活困难的牺牲尚未评定烈士人员家庭和1—2级伤残人员家庭进行困难救助。
根据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救助项目有关要求,经全省各地申报并由省见义勇为工作机构遴选复核并报请省委政法委同意,现将辽宁省拟申请救助的3名全国、省级见义勇为英模家庭困难情况公示如下:
1. 朱思洋,男,汉族,1995年7月出生,国家八部委第十二届表彰的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牺牲前系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西环街8-46号居民。朱思洋同志的父亲在朱思阳年幼时已去世,其母亲靠打零工维持生计,还需抚养朱思洋的妹妹上学,年收入1.5万元左右,母女二人全年支出约需2.2万元,家庭生活压力较大。
2. 陈尚利,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辽宁省第十八次表彰的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牺牲前系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后集体村3组村民。陈尚利的妻子姚玉华系1956年生人,自陈尚利牺牲后一直独居,无业无医保无收入。姚玉华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血栓等多种疾病,需常年服用药物治疗,每月药费支出800元左右。陈尚利的儿子和儿媳在沈阳市大东区从事个体经营,尚需抚养1个未入学女儿,收入微薄,赡养老人有心无力,现陈尚利的妻子姚玉华生活十分困难。
3.刘洪江,男,汉族,1978年5月出生,辽宁省第十六次表彰的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二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系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繁荣村2组村民,现居住沈阳市于洪区西湖街28-1栋294号。刘洪江同志2011年8月因见义勇为致使全身85%重度烧伤,视力、听力、内脏器官严重受损,一直在沈阳消防烧伤医院康复治疗,每年都需植皮康复手术。刘洪江同志的妻子于继香长期在医院陪护无法外出工作;刘洪江同志的儿子刘彦博现在高中就读;刘洪江的父亲现年73岁,残疾且无劳动能力,全家再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仅靠低保和救助维持生计,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实名致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辽宁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内容不实问题。联系电话:024-23239205;13609819533。电子邮箱:ln_qiufang@163.com。
辽宁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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