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受到此次奖励的见义勇为勇士包括:在长江中勇救2名溺水者的刘强;沱江一桥上勇救1名轻生者的罗虫董;在长江中勇救2名溺水者的徐伟,两次下水,长江中勇救2名溺水者的李刚;在水库中勇救1名溺水者的李春权;抢救火险,被严重烧伤的秦孟田;在制止犯罪行为中负伤,仍坚持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赵光友;洪水中勇救被困母子三人的唐文虎和陈志强。
《决定》指出,全市上下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乐善好义、见义敢为的英雄气概,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忘我精神,惩恶扬善、扶危救困的高尚情怀,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新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广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健全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体系,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构建全社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局面,为泸州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刘强,男,汉族,1974年1月生,泸州市长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职工。
2021年6月19日,刘强在长江中勇救2名溺水者,奖励1万元。

罗虫董,男,汉族,2001年2月生,成都灵生配送服务有限公司配送员。
2022年1月24日,罗虫董在沱江一桥上勇救1名轻生者,奖励1万元。

徐伟,男,汉族,1984年8月生,泸州荣力驾校安全管理员。
2021年3月13日,徐伟在长江中勇救2名溺水者,奖励1万元。

李刚,男,汉族,1975年1月生,四川融通安防投资集团酒城护卫分公司职工。
2021年6月26日,李刚两次下水,在长江中勇救2名溺水者,奖励1万元。

李春权,男,汉族,1967年3月生,泸县云锦镇烟霞阁社区居民。
2021年9月6日,李春权在水库中勇救1名溺水者,奖励1万元。

秦孟田,男,汉族,中共党员,1953年3月生,合江县大桥镇流石村村民。
2022年5月24日,秦孟田抢救火险,被严重烧伤,奖励1万元。

赵光友,男,汉族,1977年4月生,叙永县龙凤镇龙凤社区居民。
2020年6月19日,赵光友在制止犯罪行为中负伤,仍坚持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奖励1万元。

唐文虎,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2月生,古蔺县双沙镇政府工作人员。
2020年6月26日,唐文虎在洪水中勇救被困母子三人,奖励1万元。

陈志强,男,汉族,1974年8月生,古蔺县双沙镇供电所职工。
2020年6月26日,陈志强在洪水中勇救被困母子三人,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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